“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杨伟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成败。”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既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段时期,在农村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出现了紧张的状况。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干部出现了与群众疏远的情绪;二是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诱惑,腐化变质;三是少数干部盲目照抄照搬西方的“精英管理”模式,贬低、否定党的群众路线;四是参政议政渠道不畅, 群众无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呼声。以上因素严重损害了农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如何使新情况下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是农村广大干部一直在深入探索的一个重大问题。产生于河南省邓州市并在全国普遍推广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这一探索的重要成果,它成功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农村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架起了党群干群连心桥。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农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为促进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奠定了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动力源。群众在现实中的利益问题,大多是与其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疾苦都涉及群众的具体利益,能否为群众解决这些现实中的具体实际问题,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的向背。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注意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是获得群众支持和拥护的重要条件,是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动力源。“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造福群众。其决策的内容都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制订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与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批,、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民主决策的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注重从群众的意愿出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发展好实现好群众利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融决策、管理、监督、落实于一体,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以严格的程序、创新的机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使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干事创业的热情空前高涨,农村的经济与社会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拓宽了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为实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提供了前提。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构建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广泛的利益表达渠道是当前制度建设的重点。诚如有的学者所言,政治参与就是民众表达自身愿望和要求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影响政府,使其制定出符合自身愿望和利益要求的社会分配政策。事实证明,公众参与度较高的国家,其社会稳定和谐的程度也较高。在传统体制下,利益诉求靠的是单线性的自上而下的传播,公众利益不能充分表达。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多元化,封闭的单向维度的利益诉求机制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需要深化制度体系改革,构建一个公众广泛参与的多向维度的利益诉求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积极探索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逐步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积极成果。它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线性传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制度上、程序上确保村党组织提出的有关村级重大事务的每次提议都必须通过党员审议,村“两委”商议意见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形成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了群众监督,使广大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参政议事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交给群众,由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使群众的意志得到充分反映,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同时,此工作法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保证了基层群众能够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基层重大事务的决策和处理最大限度地符合群众的利益。
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了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能有效地保证权为民所用,这是实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关键。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是,如果没有监督或监督不到位,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就可能被一些人滥用,成为他们牟取私利的工具,导致权力的“异化”。要保证党政干部手中的权力用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就需要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严密的制度与程序设计,可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运行过程包括决策、组织、执行、控制、协调等环节,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之剑就指向哪里。权力运行过程监督的重点在于决策监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原则,能有效地防止少数人乃至个人说了算和草率做出决定等现象,做到任何决策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呼声,把人民拥护、赞成作为各项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决策要坚持公开原则,防止暗箱操作,避免公共权力因私而被滥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求决策过程必须让群众参与,重大事务都要“进程序”,倒逼着基层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学方法,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从过去包揽一切转向引导党员群众共同参与决策管理,增强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注重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实施结果公开的目的之一就是督促党员干部扎实工作,确保决策事项落到实处。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是保证权力的运行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掌权者的责任感,促使其审慎用权的必要手段。“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了民主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村普遍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则对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布。
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情为民所系,为实现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提供了作风保障。
我们党一再强调和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身居什么领导岗位,都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使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真正做好人民利益的代表,对干部进行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就是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在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地方,都认真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综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等阵地,对村“两委”班子、村组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树立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提高参政议政的本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群众,同时开展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精髓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由于许多村组干部是从旧体制下走过来的,传统思维观念根深蒂固,因而必须通过具体、生动的实践帮助他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通过实践的教育,使农村基层干部认识到干事创业必须走群众路线,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一切以群众满意、拥护、支持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党员联系户制度的实行,极大地加强了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民主原则和严密的程序,实现了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验,一方面考验了党员干部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决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堵塞了政策的漏洞,有利于消除农村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取得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效果。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干部的“官威”没有了,却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特权”被拿掉了,却换来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广大干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作风明显改变,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