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在新时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理论研讨会上的
讲 话
河南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张正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很荣幸来参加此次新时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理论研讨会。今年恰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国推广十周年。今天各位领导、众多专家学者、媒体朋友汇聚在这里,共同研讨新时期“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理论创新和方法路径,这也充分说明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新时代基层实践的生机与活力。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源于河南邓州,诞生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各领域改革如火如荼,2005年在全国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背景下,邓州市创新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这一工作法,将党的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既抓住了强化党的领导这个核心,理顺了村“两委”关系,又紧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个根本,让群众来监督,让人人起来负责,找到了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农村的有序治理之路。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省推广以来,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基层民主不断深化,村(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动村和社区全面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在农村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城市社区全面实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大大提升了村(居)民委员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2018年,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全省51825个村(社区)如期完成换届,占比99.98%,党员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换届完成率和群众满意率创历史新高。二是民政事业有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最先实践运用在农村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以及农村公益发展事业上。一经实践运用,就广受农村基层欢迎,深入人心,越用越灵,成为农村基层议事办事的“铁章程”。近年来,这一工作法又广泛运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中,助力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法宝。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形成常态,基层社会治理日益规范。我省全面落实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阳光村务、有序协商在全省基层政权工作中已经是常态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群众信访呈现出“四下降一好转”的良好态势。2019年相比2009年信访总量下降20%,赴京访下降30%,赴京非访下降90%多,来省访下降10.5%,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坚持在改革创新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重点找好以下着力点: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赋于新的时代内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是紧紧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发挥“四议两公开”优势,不断创新新时期基层民主治理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协调机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制定城乡社区等基层协商规程,建立城乡社区协商事项目录,促进基层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动全省基层民主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与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机结合起来,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结合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深化村(居)务公开,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
我相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有组织民政部门的密切协调配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定能够在实践中焕发新的光辉。